北交所定位于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市一年以来,已初步形成了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充分考虑了企业发展阶段早、规模相对小的实际情况,坚持服务“更早、更小、更新”,同时兼顾规范性与包容性。其中,多元化发行定价方式,无疑是北交所核心制度框架中最具特色的“一款”。
陈友新进一步分析称,接下来,保荐机构可从三个方面提高定价能力:一是加强行业研究与企业价值挖掘能力;二是将发行工作全流程做精做细;三是丰富估值方法。
“直接定价发行方式更适合北交所上市企业。”中信建投证券投行委委员、股权资本市场部行政负责人、董事总经理陈友新对记者表示,北交所上市企业多数具有融资规模较小、融资时效性较强的特点,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发行更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为大多数中小企业的业务结构和业务逻辑相对简单明确,直接定价也更能体现融资效率。
此外,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发行的项目中,多数企业的首发市盈率低于首发时行业平均市盈率。开源证券副总裁、研究所所长孙金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看到,不同于创业板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其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得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北交所进一步突破了新股发行的市盈率限制,北交所新股的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发行也对券商的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Wind资讯统计,目前,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发行的53家企业平均募足率为848%,高于通过网下询价发行的713%。
“对保荐机构而言,更多的北交所企业选择直接定价方式意味着保荐机构定价话语权提升,这也对保荐机构的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陈友新认为,保荐机构需要对企业价值、所处行业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同时由于缺乏询价过程,需要与投资者进行广泛沟通,深入了解市场意愿,最终在参考投资者反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发行人所属行业估值水平、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以及上市后合理涨幅等各种因素,审慎合理进行定价。
据Wind资讯统计,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4日,北交所共新上市55家企业,累计募集资金163亿元,其中53家企业采用直接定价发行,2家企业采用网下询价发行,选择直接定价发行方式的企业占绝大多数。
“北交所新股发行定价方式日趋多元化,对券商的综合业务能力也将是一个考验。”中国银河证券相关业务负责人认为,未来,如何针对不同发行主体设计更为合理、高效的定价方式,将是券商面临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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